依据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实务守则」第19条,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性,除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,并就本身运作、营业型态及发展需求以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,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:
1. 基本条件与价值:性别、年龄、国籍及文化等,其中女性董事比率宜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。
2.专业知识与技能:专业背景(如法律、会计、产业、财务、营销或科技)、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。
董事会成员组成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、技能及素养。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,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:
1. 营运判断能力
2.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
3. 经营管理能力
4. 危机处理能力
5. 产业知识
6. 国际市场观
7. 领导能力
8. 决策能力
本公司董事会由5位董事组成,包含3位独立董事,独立董事比率为60%,本公司亦注意董事会成员之性别平等,女性董事比率20%。董事会多元化落实情形如下:
职称 | 性別 | 经营管理 | 领导决策 | 产业知识 | 财务会计 | |
梁厚谊 | 董事长 | 女 | ||||
苏志宏 | 董事 | 男 | ||||
蔡荣栋 | 独立董事 | 男 | ||||
JACK QI SHU (舒奇) | 独立董事 | 男 | ||||
李振福 | 独立董事 | 男 |